企業(yè)名稱:濰坊優(yōu)特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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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認定8 | 允許方法偏離控制程序
1目的
當檢測方法出現(xiàn)偏離時,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控制,保證其檢測結果的有效性。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中心檢測工作范圍內出現(xiàn)的方法允許偏離的控制過程。
3職責
3. 1技術負責人組織允許偏離評審的工作;負責對允許偏離申請的批準;
3. 2檢測科室負責人負責允許偏離申請的審核;
3.3檢測人員負責提出允許偏離的申請;
4工作程序
4.1允許偏離的條件
當出現(xiàn)以下幾種情況時,可提出允許偏離的申請。
4. 1. 1對檢測方法的偏離應在被文件規(guī)定、經評審、技術負責人批準、客戶同意的情
祝下;
4.1.2當客戶提出偏離要求時。
4.2 允許偏離方法程序的申請和審批
4.2. 1當出現(xiàn)4. 1條規(guī)定的情況時,從事相關項目的檢測人員,應填寫《允許偏離申報審批表》,,并同時提供必要的資料,交科室負責人審核;
4.2.2當客戶對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的檢測方法程序提出偏離要求時,收樣人員負責詳細記錄客戶的偏離要求,檢測人員填寫《允許偏離申報審批表》,交科室負責人審核;
4. 2.3科室負責人根據申報的內容和相關資料,對其審核,確認需要實施本程序時,上報技術負責人批準(必要時,附處理措施建議)
4.2.4技術負責人組織評審并進行審批,質量監(jiān)督員根據以下原則實施監(jiān)督管理:
4.2.4.1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
4.2.4.2 不能違背本中心的質量方針;
4. 2.4.3 不能損害委托方或甲方的利益;
4. 2.4.4 不能影響本中心的公正性和檢測數據的準確性;
4. 2. 4. 5 允許偏離后的檢測工作應是可糾正的,可追溯的。,
4. 2.5 技術負責人負責對允許偏離批準,由檢測科室執(zhí)行;
4. 2.6 通過審批的允許偏離申請,由檢測科室負責人向客戶說明,并注明在相應委托書或合同上,由客戶簽字確認;
4. 2.7當根據審批的允許偏離申請的內容,需進一步制定檢測方案時,則允許偏離應在方案中注明。
4.3 允許偏離方 法程序的實施
4. 3.1檢測人員依據審批后的允許偏離方法程序開展檢測工作時,應詳細記錄相關數據、信息,檢測科室負責人負責其過程的控制。出具的檢測報告應對允許偏離注以說明。
4. 3. 2質量監(jiān)督員應對允許偏離方法程序的實施情況給予必要的監(jiān)督,并做相應的記錄及收集有關偏離后的影響數據。具體執(zhí)行《質量監(jiān)督控工作程序》。
4. 3.3技術負責人負責對允許偏離方法程序實施后的結果做出是否滿足預期效果的結論,填入《允許偏離申報審批表》中。
4. 3.4當發(fā)現(xiàn)允許偏離方法程序實施失控或存在缺陷時,技術負責人則執(zhí)行《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程序》,制定相應的糾正措施,對相應文件做出修訂、調整或補充。
4.4當檢測條件恢復正?;蚩蛻粢笸?止偏離時,則原有的正在使用的允許偏離措施自動停止使用。
4.5所有與允許偏離有關的資料 由檢測科室收集整理后交資料管理員存檔。
5 相關文件
5.1《實施糾正和預防措施程序》BNAK/QP 09
5.2《質量監(jiān)督工作程序》BNAK/QP. 38-2017
6 記錄:
6.1《允許偏離申報審批表》
來源:環(huán)境監(jiān)測實戰(zhàn)